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充分依托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优势,积极探索“派驻+巡回+科技”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动态监督等方式,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
市检察院通过监控巡查、与在押人员谈话、查阅看守所收押换押登记台账等方式,对每名在押人员入所出所、换押情况等信息进行核查,实现在押人员基数清、进程明。细化日常检查,定期深入监区对看守所值班室、监室、医务室等场所进行详细检查,充分了解在押人员状态及日常用药就医等情况。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监区指导检查8次,对检查发现的监室设施破损、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落实联席会议机制,与公安、武警等部门定期召开所情分析会、风险研判会,及时跟进所情动态,确保监管全覆盖。做好廉政安全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监管事故和民警失职、渎职等真实案例,深刻查找分析看守所易发生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
市检察院畅通线索渠道,在监区内设置检察官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今年以来共收到7份举报控告材料。市检察院通过及时与在押人员谈话、分析研判举报控告材料,了解并回应在押人员诉求,切实将监区不稳定因素降至最低。落实“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不定期同在押人员、重点监管人员进行谈话。今年以来,同在押人员谈话80余人次,发现看守所药品发放不规范、民警违规提押等监管漏洞,向监管场所发出监督纠正违法意见6份,及时消除监管工作中的风险和隐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以公安监管系统平台基本信息查询功能为基础,收集并整理在押人员送押单位、入所日期、检查日期、羁押时间及刑期起止日期等数据,运用看守所日常监管监督模型,对关键要素数据进行筛选碰撞,发现看守所存在混管混押以及办案单位未及时向看守所送达换押文书、执行通知书等监管漏洞,遂向相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监督意见13份,全面规范刑事执行活动,以数字技术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代中海 袁艳慧/文 王新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