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欺诈风险类型主要包括:电话欺诈、短信欺诈、电子邮件欺诈等。具体来说,保险消费者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伪基站仿冒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的官方客服电话,向特定区域内的消费者发送含钓鱼链接的手机短信或消息,以“二次实名认证”“身份证过期”等名义,要求消费者在24小时内点击高仿链接或短信链接完成认证操作,从而获取客户的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登录密码以及保单信息等个人金融信息,影响客户资产的安全性。
2.以网站购物退货、换货或者保单退保等名义拨打欺诈电话,要求消费者提供接收退款的账号,诱骗消费者输入自己的密码或者验证码,诈骗消费者资金。
3.利用自助设备诱骗消费者。冒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名义在自助设备周边粘贴虚假信息,诱骗消费者进行转账操作,诈骗消费者资金。
4.通过木马程序等网络技术手段或其他手段,远程操纵消费者的电脑获取其身份证件、认证密码、银行账号与保单详情等信息,实施网络冒用。
5.随着数字人民币推广进度的不断加快,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消费者对数字人民币缺乏了解、想积极参与的心态,设局诈骗,造成消费者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金融欺诈对每个消费者来说往往是难以承受的,它不仅会对消费者的资产安全和精神状态造成损害,甚至会给消费者的家庭带来巨大影响。
此外,金融欺诈对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