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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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出版 新闻网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电子版 | 旧版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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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调解方法 全心为民解忧
——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刘志娟 □通讯员 李富才
  人民调解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人民调解员调解事故纠纷。

  2024年,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中有为,提升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道交事故矛盾风险。截至11月底,全市交调委受理交通事故调解436起;调解结案436起,涉案金额2441.74万元,成功调处率为100%;通过快处快赔中心受理简易事故458起,调处458起,涉案金额229万元,化解率100%,未发生因调解而引发的调转刑、调转诉、调上访。

  强化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新要求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市交调委建制度、强保障、创机制,推动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

  不间断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市交调委严格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标准及案卷装订要求,采取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4年1~11月份办结的436件调解案件进行逐一评查,并在分析研讨的基础上,提出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整改措施,全方位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全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为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达到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案结、事了、人和”的调处效果,市交调委号召全员积极参加省人民调解协会线上平台开展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讲座、优秀调解员疑难纠纷调解经验分享及各种法律法规课程学习等,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思路,增强人民调解员应对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水平。

  与其他人民调解协会积极交流。今年2月,市交调委派出工作人员到市人民信访调解协会学习,调研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无缝对接的业务流程、优势特点,相互交流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同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形成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有效形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联调机制奠定了基础。

  立足辖区实际,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性调解新模式

  市交调委始终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在不断摸索和总结中,逐步完善调解网络,健全调解制度,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发现隐患苗头提前介入、发现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事中调解、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有效提高调解率。

  今年,市交调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且无经济能力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该案件中,伤者右下小腿被截肢,治疗出院后无人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后期还需安装假肢。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虽有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意愿和态度,但无任何实际赔偿能力。肇事者驾驶的是一辆无牌照自卸三轮车,给伤者造成的一切损失只能由其个人全额承担。调解员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在法律范围内创新达成分阶段履行的协议,即:肇事者将伤者安排到自己家中照料,待一年后负责为其安装假肢,届时再进一步具体协商事故赔偿有关事宜。这使一起容易引起上诉上访的重大隐患矛盾纠纷案件得以及时化解。

  近日,市交调委与平定交调委成功联调一起疑难复杂纠纷案件。两名未成年人未经双方父母同意,于凌晨时分在人少车少的城市道路上骑摩托车兜风,不慎与过路轿车相撞,造成两名未成年人死亡。该起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担负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后坐乘车人无责任,与驾驶人系同学,双方父母互相认识,各自家庭也都不富裕。双方监护人都受到精神上的重创。因赔偿金额巨大,驾驶人也意外丧生,综合人情和法理,最终在市交调委和平定交调委的共同努力下,两个家庭握手言和。此次事故的成功调解,最大限度解决了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

  市交调委牢牢把握案件调解特点,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坚持当事人自愿方便快捷的原则,按照当事人内心接受的调解方案,从受理到结案都做到把握得力、调解得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家属的二次伤害,促进事故纠纷高效化解。

  坚持宣传先行,让“遇到矛盾纠纷首选人民调解”意识深入人心

  人民调解员同时也是法治宣传员,市交调委坚持把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在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同时,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次法律。同时,围绕“调解为民·时代新‘枫’”主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提高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的同时,实现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1+1>2”的效果。

  在全国掀起学习“枫桥经验”高潮之际,市交调委通过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枫桥经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以“调解为民·时代新‘枫’”为主题的人民调解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员用群众听得懂的“土话”宣传人民调解法;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媒体、工作信息简报等,把新时代党的思想路线、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及时将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从中受益,让群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市交调委以开展“调解为民·时代新‘枫’”宣传活动为契机,动员人民调解员通过集体学习、互动交流,探讨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统一在“学习园地”专栏展示各自观点,为调解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日常工作中,市交调委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置宣传点,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懂法知法、依法用法能力;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遇纠纷找调解。

  下一步,市交调委将继续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探索加强与行业部门联动化解新路径,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实现道路交通纠纷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图片由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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