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顾超 通讯员丽君 康洁报道 “这下再也不用担心纸质票据会丢失了。”近日,刚刚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办税人员岳成霞惊喜地说道。
1月21日起,城区税务局对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城区税务局先后梳理4类15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制度体系、岗责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置备800个税务UKey,保障试点运行期间税控设备足额供应。税务工作人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推送相关政策文件和热点问题解读,开展宣传讲解和分类指引,制定政策公告,印发常见问题解答宣传册。
“增值税专用发票迎来了‘电子时代’,财务人员处理票据也可以实现电子化。”该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专窗工作人员陆航介绍,纳税人在试点期间既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的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此外,城区税务局将持续落实“一户式”应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实行首票负责制,对办理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开票等业务全流程进行跟进,确保纳税人能自主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