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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出版 新闻网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电子版 | 旧版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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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人民法院推出20项便民利民措施
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本报讯 通讯员梁贵斌 王娟报道 11月12日早上8时30分,盂县人民法院“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参与执行的干警集结完毕,奔赴盂县秀水镇某村执行现场。

  原告盂县某公司诉被告盂县某村委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盂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村委会向原告支付135万元,之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盂县人民法院对某村委会集体所有的9间底商拍卖后抵顶给申请执行人,但案外人拒不腾退房屋,非法强占长达4年之久,严重蔑视司法权威,严重损害公平正义。

  经过所有参与执行行动人员的共同努力,当天,案外人非法占有的9间底商及地下室全部被腾退查封。行动中,盂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证人员等共计20人见证监督,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是盂县人民法院践行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盂县人民法院先后推出20项便民利民措施,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盂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在窗口设置党员先锋模范岗,提升专业服务水准;二是设立诉前调解绿色通道,缩短当事人的诉讼周期;三是设置律师验证终端;四是扩充调诉中心的调解区域,并返聘3名退休法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五是成立信访集中处理中心,专职专人从事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六是为当事人设立专岗导诉台;七是设立便民服务区;八是设立法治宣传角;九是推出“多元调解”APP、自主立案台、跨越立案服务等多元化智能服务。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盂县人民法院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将少年法庭的庭审过程变成柔性化的“圆桌审判”模式;二是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推行电子送达;四是对出庭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利用新媒体手段远程视频开庭;五是对涉及相邻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勘验;六是当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受到恐吓、暴力等威胁时,在第一时间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七是推行要素式审判和类案检索,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同案同判;八是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九是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

  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推出2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设立执行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办案、执行全过程信息,提供执行业务咨询服务,落实主管、局领导每周工作日接访制度;二是充分运用“智慧执行”APP,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获取执行节点信息,执行法官对当事人留言及提供的线索及时回复并办理,解决“人难找、物难查” “信息沟通不顺畅”等问题,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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