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之所以被冠以“公共”二字,是因为它是一种共享资源,归全体市民共同享有。公共资源具有公共性、稀缺性、社会性等特征,人人都有享受公共资源给自己带来便利的权利。然而,有的市民为了一己之私,在一些公共停车位上私装地锁地桩,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侵害了其他市民的权益,更影响了城市形象、社会和谐。
市城管执法队机动分队拆除地锁地桩的专项行动,正是在对挤占公共资源的行为说“不”,在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多数市民合理合法的权益。开展拆除地锁地桩的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乐意见到的。
对挤占公共资源行为说“不”,要努力实现规范化。在这里,特别希望相关部门在对各种挤占公共资源行为采取相应管理管制措施的过程中,能够以科学规范为导向,采取正确合理的方式方法,提高市民素养,让其自觉抵制私自安装地桩地锁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环境。
对挤占公共资源行为说“不”,要努力实现全面化。在日常生活中,不只有侵占公共停车位这种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较为常见的还有侵占楼前楼后绿化带用来种菜;侵占楼道公共资源摆放鞋柜或其他杂物;给共享单车私自加锁,藏匿到自己方便取用的地方等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侵占公共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破坏公共资源的行为无处遁形。
对挤占公共资源行为说“不”,要努力实现持续化。对于各种挤占公共资源行为的整治工作,希望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一阵风”式的短暂化,而是要当成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牢,不让其有“死灰复燃”的可乘之机。群众利益无小事。真心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占城市公共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