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标的来分,从总体上看,保险通常被划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广义财产保险指包括各种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狭义财产保险则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它强调保险标的是各种具体的财产物资。今天所提到的财产与责任保险概念不是一个专业名词,而是一个习惯用语。
财产与责任保险的定义
财产与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法律责任等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保险行业所说的财产与责任保险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
财产与责任保险的分类
在现实生活中,按照保险标的的属性原则,通常将财产与责任保险分为三大类,即: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与保证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种财产物资损失风险为承保内容的一种保险业务,包括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等。不同的财产损失保险有不同的险别,例如,火灾保险可以分为企业(团体)财产保险、家庭(个人)财产保险等;运输保险可以分为运输工具保险、运输货物保险等;工程保险可以分为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和科技工程保险等。农业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损失保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具有生命特征的财产,这种财产的生产方式及其可能遭遇的风险,均不同于其他财产损失保险,所以,农业保险可以作为单独的财产损失保险业务来经营。农业保险可以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等。
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随着国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是投保人可能面临的有关民事法律责任。责任保险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种类。
3.信用与保证保险。信用与保证保险是国家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可能面临的商业信用风险。信用与保证保险业务包括出口信用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
(转载自山西省保险行业学会微信公众号)